拍 卖 公 告
一、拍卖时间:2023年10月19日10时
拍卖地点:大庆拍卖行拍卖厅
二、拍卖标的及参考价:大庆高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垃圾板房110余个,规格3*3,参考价:1,000元/个。
三、展示时间:10月17-18日。
展示地点:知行大厦5号门,联系电话:17745561444 。
四、竞买手续:展示期间,有意竞买的,须携带相关证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大庆拍卖行办理竞买登记手续,交纳竞买保证金1,000元/个,领取《拍卖文件》。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8日16时。收款单位:大庆拍卖行,开户行:交通银行大庆中心支行,账号:236000602010141000950
咨询电话:0459-6367700 6375100
大庆拍卖行
2023年10月11日
竞 拍 须 知
一、本竞拍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二、本期拍卖会是在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进行的,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三、拍卖标的及参考价:大庆高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垃圾板房110余个,规格3*3,参考价:1,000元/个。
四、拍卖方式及加价阶梯:本期拍卖会采用增价拍卖方式。即拍卖师宣布起拍价后,竞买人可以报起拍价,亦可按照规定的加价阶梯自由加价,加到最高价时,拍卖师高呼三次,如无人再加价即落槌成交,落槌后任何竞买人再加价格无效。
加价阶梯:每个每次加价100元或其整数倍数。
五、根据《拍卖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委托人在拍卖开始前有权做出中止或撤回拍卖标的的决定。拍卖人将全额无息退还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且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六、交款方式:落槌成交后,买受人必须当场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当天交清全部成交价款和按成交价计算5%的拍卖佣金,已交的的竞买保证金抵顶成交价款。拍卖人、委托人不提供成交价款发票。
七、违约责任:1、一经落槌成交,买受人不得反悔,否则拍卖人有权按《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诉讼处理。当天交不清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的取消其买受资格,办理竞买手续时所交的竞买保证金不退,充作违约金,标的收回。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必须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必须补足差额。
2、竞买人办理了报名手续,交纳了竞买保证金,视为对起拍价(参考价)认可,拍卖过程中,一旦出现标的无人出价,视为违约,报名该标的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均不予退还。
八、买受人交清全部款项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自行提货,费用自理,提货过程中的安全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如买受人逾期提货,成交价款充作违约金,委托人不再给付剩余标的。
九、拍卖标的的型号、规格、材质、数量及存放地点等具体情况以展示时委托人确认的为准。
十、本期拍卖会是按照拍卖标的现状进行拍卖的,拍卖人、委托人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在展示期间已对拍卖标的及标的瑕疵进行了充分了解,报名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即表示对拍卖标的现状的认可,一旦拍卖成交,买受人须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十一、凡参加拍卖会的竞买人,均被视为已对标的情况
自行查验清楚,对本竞拍须知及相关要求熟悉清楚,无疑义,并自愿遵守。
大庆拍卖行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