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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体育运动学校房屋使用权拍卖会拍卖文件

拍  卖  公  告


一、拍卖时间:2023年11月15日9时

拍卖地点:大庆拍卖行拍卖厅

二、拍卖标的及参考价:大庆体育运动学校院内房屋3年使用权,建筑面积74平方米,经营范围为食杂店,参考价9万元/年。

三、展示时间:10月25日至11月14日(公休日除外)。

展示地点:大庆体育运动学校。

四、竞买手续:展示期间,经营范围含食品和日用百货销售的独立法人公司有意竞买的均可报名,须携带相关资质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我行办理竞买登记手续,交纳竞买保证金5万元,领取拍卖文件。拍卖成交的,竞买保证金抵顶等额成交价款;未成交的,会后五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回。收款单位:大庆拍卖行,账号:236000602010141000950,开户行:交通银行大庆中心支行。竞买保证金收取截止时间为 月 日16时。详情登陆大庆拍卖行网站。

咨询电话:04596367700  6375100

大庆拍卖行地址:萨尔图区纬五路11号0-9A楼一层


大庆拍卖行

2023年10月25日



竞 拍 须 知


一、本竞拍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二、本期拍卖会是在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进行的,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三、拍卖标的及参考价:大庆体育运动学校院内房屋3年使用权,建筑面积74平方米,经营范围为食杂店,参考价9万元/年。

四、拍卖方式及加价阶梯:本期拍卖会采用增价拍卖方式。即拍卖师宣布起拍价后,竞买人可以报起拍价,亦可按照规定的加价阶梯自由加价,加到最高价时,拍卖师高呼三次,如无人再加价即落槌成交,落槌后任何竞买人再加价格无效。

加价阶梯:每次加价1,000元或其整数倍数。

五、交款方式:落槌成交后,买受人必须当场办理拍卖成交确认手续,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当天交清全部成交价款和按成交价计算4.3%的拍卖佣金,已交的的竞买保证金抵顶等额成交价款,买受人还须向委托人交纳履约保证金1万元。拍卖人、委托人不提供成交价款发票。

六、违约责任:1、一经落槌成交,买受人不得反悔,否则拍卖人有权按《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诉讼处理。当天交不清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和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买受资格,办理竞买手续时所交的竞买保证金不退,充作违约金,标的收回。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必须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必须补足差额。

2、竞买人办理了竞买登记手续,交纳了竞买保证金,视为对起拍价(参考价)认可,拍卖过程中,一旦出现标的无人出价,视为违约,报名该标的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均不予退还。

3、竞买人承诺所提供的资质真实有效,如有虚假,竞买保证金充作违约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七、委托人在买受人交清一年租金后3日内与买受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将房屋使用权移交给买受人。

八、提供的建筑面积仅供参考,如与实际面积有出入,价款不多退少补。

九、承租期间的具体事项以委托人与买受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为准。

十、根据《拍卖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委托人在拍卖开始前有权做出中止或撤回拍卖标的的决定。拍卖人将全额无息退还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且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十一、本期拍卖会是按照拍卖标的现状进行拍卖的,拍卖人、委托人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在展示期间已对拍卖标的及标的瑕疵进行了充分了解,报名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即表示对拍卖标的现状的认可,一旦拍卖成交,买受人须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十二、凡参加拍卖会的竞买人,均被视为已对标的情况自行查验清楚,对本竞拍须知、《《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要求熟悉清楚,无疑义,并自愿遵守。


大庆拍卖行

2023年11月15日


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大庆体育运动学校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院内房屋(该资产已经大庆市财政局审批同意用于出租)出租给乙方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房屋情况及用途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 大庆体育运动学校院内 ,开设食杂店。

二、租赁期

租赁期为三年,自2023年 月 日起至自  年 月 日止。租赁期间如因整体拆迁、转换、或其他法律性、政策性原因等,导致无法继续租赁,租赁合同自动终止。

三、租赁费用

1、该房屋年租赁费为  万元,承租期间发生的采暖、物业、水、电等费用由甲方承担。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于当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缴纳本年的年房屋租赁费。

3、如因整体拆迁、转换、或其他法律性、政策性原因等,导致无法继续租赁,甲方按乙方实际租赁时间计算租赁费,将剩余租赁费退还给乙方,乙方在规定时间内交回该承租房屋。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在安全管理等方面在对乙方进行检查、指导和监督。

2、甲方有权按时足额向乙方收缴租赁经营费用,如乙方在规定交款期限内未足额交纳租赁费,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3、甲方在乙方租赁经营期内,不承担该房屋的维修维护及设备更新等费用。

4、在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造成损毁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在租赁期内因学校整体拆迁、转换、征用、或其他法律性、政策性原因等,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按实际天数向乙方返回剩余租赁费。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足额按时向甲方交纳租赁费。

2、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检查、指导和监督管理。

3、乙方不得利用租赁的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不返还剩余租金。

4、乙方必须守法经营,不得销售对学生身心健康不利的商品,严禁销售违禁品。

5、乙方对该房屋建筑、设施设备,负有维修维护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自行处理。

6、乙方应保证所使用的租赁房产及大宗设备完好无损,如造成损坏应及时维修,保证正常使用,如有丢失按价赔偿。

7、乙方必需遵守政府有关财务制度、劳动工资制度、税收规定和特价管理,接受审计、财务、人事、物价、安全、公安、卫生、税收、环保等方面的监督检查。

8、乙方对租赁经营期间防火安全和治安防范等安全保卫工作负有完全责任,租赁期间若发生火灾等事件,乙方应向甲方赔偿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责任;造成他人损失的,由乙方自行负责。

9、乙方在经营期间不准超负荷用电,乙方应按消防部门要求自行配备灭火器具。并定期换药检测,确保灭火器具安全有效。若市安全部门和有关单位安全检查不合格,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10、乙方租赁经营期间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负责。

11、乙方因管理不善,违反有关规定被上级部门处罚,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12、乙方租赁期间所需维修维护及设备更新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13、乙方因经营需要,需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时,需经甲方书面同意,但不得破坏主体结构。

14、乙方对该房屋进行的装饰装修,合同期满后,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自行拆除;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乙方不得拆除。如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乙方应当恢复原状,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5、乙方不得分租、转租该房屋。

六、违约责任

1、甲方乙方都必须履行合同中各项款,不得单方无故变更或终止合同。

2、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出现擅自退租、转租等违约行为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总租金30%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如逾期支付租赁费,每逾期一日,乙方按日租金3倍支付违约金。

4、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3倍的违约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在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不退还租赁费和履约保证金: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分租、转租、转借租赁房屋的。

(2)乙方实施的行为,严重损毁租赁的房屋的,或严重危及租赁的房屋的安全。

(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4)乙方利用租赁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5)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损害的。

(6)乙方违法经营被查封。

(7)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的。

2、在下列情况下合同终止:

(1)甲乙双方协商终止合同。

(2)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3)因租赁房产整体拆迁、转换、征用、或其他法律性、政策性原因等。

(4)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八、履约保证金

1、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交纳壹万元履约保证金。

2、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对履约无异议,5日内甲方无息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九、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发现问题后15日内向对方主张。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

十、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法律的有关规定执行,经双方协商可制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双方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应共同遵守,不得违约,。

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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