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 卖 公 告
一、拍卖时间: 2016年4月21日9时
拍卖地点:哈尔滨医科大学大庆分校图书馆报告厅
二、拍卖标的:位于哈尔滨医科大学大庆分校商服中心12个房屋4年使用权,建筑面积18.4-486.12㎡。房屋用途及参考价格详见《拍卖目录》。
三、展示时间、地点:4月18日至20日,标的所在地。
四、竞买手续:展示期间,有意竞买者,法人须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自然人须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参与超市竞拍的需提供连锁超市的加盟证明文件,保证金2万元(超市4万元)到大庆拍卖行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领取《拍卖文件》。
地址:萨尔图区中宝路与大广路交汇处中科创业园D座13层
咨询电话:6375100 6367700
大庆拍卖行
2016年4月13日
拍 卖 规 则
一、本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制定。
二、本期拍卖会是在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进行的,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有违法行为,委托人、竞买人和买受人可依法申告。市工商局网络合同科监督电话为6367944。
三、拍卖标的及参考价: 位于哈尔滨医科大学大庆分校商服中心12个房屋4年使用权,建筑面积18.4-486.12㎡。房屋用途及参考价格详见《拍卖目录》。
1号到5号,8号到11号标的经营范围不限,6号、7号标的经营范围为快递类,12号标的经营范围为连锁超市。
四、拍卖方式及加价阶梯:本期拍卖会采用增价拍卖方式。即拍卖师宣布起拍价后,竞买人可以报起拍价,亦可按照规定的加价阶梯自由加价,加到最高价时,拍卖师高呼三次,如无人再加价即落槌成交,落槌后任何竞买人再加价格无效。
加价阶梯:每次加价1,000元或其整数倍数。
五、交款方式:落槌成交后,买受人必须当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当场与委托人签订《房屋出租合同》及《补充协议》,并交清第一年的租金,第二年、第三年及第四年租金须在每年3月30日前交清。租金由委托人收取。拍卖佣金按成交价(一年)3%计算,从竞买保证金中扣留,剩余部分直接转给委托人抵顶租金。
在签订《房屋出租合同》时,买受人须向委托人交纳2万元(超市4万元)房屋使用保证金。合同期满后,若无违约、无赔偿情况,委托人在7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六、违约责任:一经落槌成交,买受人不得反悔,否则拍卖人将按《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诉讼处理。当场不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不与委托人签订《房屋出租合同》、《补充协议》并交清第一年租金的,取消其买受资格,办理竞买手续时所交的保证金不退,充作违约金,标的收回。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必须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必须补足差额。
七、委托人于2016年4月30日将标的移交给买受人。房间内部装修改造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负责。装修改造施工前,需将施工方案报保卫处消防科、后勤管理处综合办审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
八、房屋的用途必须符合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严格禁止经营小旅馆、网吧、游戏厅、台球厅、歌厅等项目。
九、经营餐饮服务项目的,液化气罐的使用需遵从保卫处消防要求,同时保卫处出具相关书面意见。
十、房屋不允许出兑、转租、分租、转借,要求买受人、合同签订人、营业执照及经营过程中所需的其它证照经营者或法定代表人均为同一人。
十一、买受人承担取暖费、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等。
十二、提供的建筑面积仅供参考,如与实际面积有出入,价款不多退少补。
十三、承租期间的具体事项以委托人与买受人签订的《房屋出租合同》及《补充协议》为准。
十四、本期拍卖会是按照拍卖标的现状进行拍卖的,拍卖人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凡参加拍卖会的竞买人,均被视为已对该标的现状自行查验清楚,对本规则、《房屋出租合同》及《补充协议》等内容熟悉清楚,无疑义,并自愿遵守。
大庆拍卖行
201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