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州县粮食局所属企业报废机器设备和罩棚等、大庆龙南医院垃圾暂存间拆除权、高新资产车辆拍卖公告
一、拍卖时间:2023年8月22日9时
拍卖地点:中拍平台(http//paimai.caa123.org.cn)
二、拍卖标的及参考价:
1、肇州县北城粮库有限责任公司报废输送机18台、地中衡2个、四轮车4辆、消防车1辆,整体拍卖,参考价59,600元。看样联系电话18249664777;
2、肇州县朝阳沟粮油有限责任公司报废1号罩棚和2号罩棚,钢结构,面积3,367 m2,不包括砼地坪和目前存放在罩棚内的通风笼和粮食挡板。整体拍卖,参考价166,000元。看样联系电话13946967333;
3、大庆龙南医院垃圾暂存间拆除权,建筑面积72 m2,上部为彩钢板建筑,底部约50cm砖砌体,不包括基础部分,参考价1,560元。看样联系电话13936790775。
4、黑EB9565金旅牌大型普通客车。注册日期 2011月8月,
参考价22,400元。展示地点:高新区管委会多层车库(同创集团后身)。联系电话:刘先生13664663030。
三、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自行联系查验拍卖标的。
四、竞买手续: 资质要求:1号标的须有废旧物资回收资质,2号标的、3号标的须有建筑业三级及以上(经营范围含房屋拆除)资质。展示期间,准备参加拍卖会的,自行在中拍平台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后办理网上报名手续,交纳竞买保证金(1号和2号标的5万元,3号和4号标的1万元),竞买保证金到账即报名成功。拍卖成交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未成交的,会后五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回。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8月21日16时。保证金收款单位:大庆拍卖行,开户行:交通银行大庆中心支行账号:236000602010141000950。详情登陆大庆拍卖行网站。咨询电话:0459-6367700 6375100
大庆拍卖行
2023年8月15日
竞 拍 须 知
一、本竞拍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二、大庆拍卖行的一切拍卖活动是在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进行的,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三、拍卖标的及参考价:
1、肇州县北城粮库有限责任公司报废输送机18台、地中衡2个、四轮车4辆、消防车1辆,整体拍卖,参考价59,600元;
2、肇州县朝阳沟粮油有限责任公司报废1号罩棚和2号罩棚,钢结构,面积3,367 m2,不包括砼地坪和目前存放在罩棚内的通风笼和粮食挡板,整体拍卖,参考价166,000元。
3、大庆龙南医院垃圾暂存间拆除权,建筑面积72 m2,上部为彩钢板建筑,底部约50cm砖砌体。拆除范围为地上部分,包括彩钢板和砖砌体,不包括基础部分,参考价1,560元;
4、黑EB9565金旅牌大型普通客车。注册日期 2011月8月,参考价22,400元。
四、拍卖方式:本期拍卖会采用中拍平台网络竞价方式。
加价阶梯:详见中拍平台。拍卖师在拍卖过程中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加价阶梯和竞价时间。
五、竞拍前,竞买人须在中拍平台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每个注册帐户仅供一名竞买人使用。请详细阅读本竞拍须知、中拍网络竞价平台告知的竞价流程及拍卖规则等相关准则。
六、本期拍卖会自由竞价时间为3分钟,限时竞价时间为1分钟,限时竞价阶段只要有竞买人加价,该阶段倒计时便重新计算,直至1分钟之内无人出价,即为成交。
七、竞买人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承担:
1、竞买人自身原因导致其注册帐户信息泄露的;
2、未及时注册、登录,未及时关注相关竞价信息,未及时出价等导致出价失误的;
3、由于竞买人自身的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或操作不当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出价的;
4、网络竞价的时间以网络竞价系统页面时间为准,由于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网络竞价系统页面时间不符而导致未能及时参与竞价的。
八、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的情况,不排除网络拍卖发生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被网络黑客的恶意攻击等情况。因网上拍卖系统出现故障,包括但不限于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或电子记录、资料等数据丢失等,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拍卖标的资料如有修正或补充,拍卖人将在网络竞价开始前以页面通知的方式告知竞买人。竞买人凡应价的,均视为已接受此修正或补充。
十、根据《拍卖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委托人在拍卖开始前有权做出中止或撤回拍卖标的的决定。拍卖人将全额无息退还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且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十一、拍卖成交的,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公章到大庆拍卖行办理拍卖成交相关手续。法定代表人不能到场的,委托代理人还须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前来办理。
十二、交款方式:一经确认成交,买受人必须当天到大庆拍卖行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交清成交价款和按成交价计算4.5%(车辆5%)的拍卖佣金,买受人还需向中拍平台支付按成交价计算0.15%软件使用费。委托人、拍卖人不提供成交价款的发票。
买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买受人提完报废资产、拆除项目现场清理完毕,经委托人验收合格后,若无违约、无赔偿情况,拍卖人在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回履约保证金。
十三、违约责任:1、在中拍平台确认成交后,买受人不得反悔,否则拍卖人有权按《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诉讼处理。拍卖当天交不清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的,取消其买受资格,办理竞买手续时所交的保证金不退,充作违约金,标的收回。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必须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必须补足差额。
2、竞买人办理了网上报名手续,交纳了竞买保证金,即视为对参考价(起拍价)认可,拍卖过程中,一旦出现标的无人出价,视为违约,报名该标的竞买人的保竞买证金均不予退还。
3、竞买人承诺所提供的资质真实有效,如有虚假,竞买保证金充作违约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十四、成交报废机器设备的,买受人交清全部款项后,须在三个工作日内自行提货,费用自理,提货过程中的安全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如买受人逾期提货,每逾期一天需支付违约金2,000元,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逾期提货期间拍卖标的如有丢失,委托人概不负责。
十五、成交报废罩棚的
1、买受人交清全部款项后,须与委托人签订《拆除工程施工合同》,委托人即将拍卖标的移交给买受人。拆除及现场清理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拆除的废旧物资归买受人所有,拆除期间的安全责任由买受人负责。
2、罩棚拆除的工期为10天,自2023年8月23日起至9月1日止。买受人必须按照《拆除工程施工合同》和拆除工程的相关要求及时组织施工,不得损坏砼地面,拆除的废旧物资及时运出。买受人必须按期施工,每逾期一天需支付违约金2,000元,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3、具体事项以委托人与买受人签订的《拆除工程施工合同》为准。
十六、成交大庆龙南医院垃圾暂存间拆除权的,拆除的工期为8天,自2023年8月23日起至9月30日止。买受人必须按照拆除工程的相关要求及时组织施工,拆除及现场清理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拆除的废旧物资归买受人所有,拆除期间的安全责任由买受人负责,拆除的废旧物资及时运出。买受人必须按期施工,每逾期一天需支付违约金1,000元,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十七、成交车辆的
1、买受人交清全部价款后必须在8月22日当天提走车辆,委托人协助办理车辆过户手续,所有手续办完后,新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经拍卖人审核无误后,拍卖人无息退回履约保证金。办理过户过程中发生的应由买卖双方必须缴纳的增值税等所有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2、《拍卖目录》中所载车辆注册日期、排量、年检等相关情况如与实际不符的,不影响本次拍卖成交价。存在的年检和交强险车船税逾期及交通违章未处理等问题均由买受人负责,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本次拍卖的车辆未提供违章情况,买受人须自行查询。
3、买受人在过户前不要对车辆进行维修,首先核对发动机号、大架子号与证照是否相符,确认能办理转籍、过户后再办理补交保险、年检、处理违章等,由于特殊情况致使车辆不能过户的,经委托人确认后车辆退回,拍卖人只退回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委托人不保证有备胎、三脚架、灭火器、工具等。
4、买受人必须在8月31日前将过户手续办理完毕,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完毕的,每逾期一天需支付违约金500元,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因委托人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过户或逾期过户的,不抵扣履约保证金。
5、对拟转籍的竞买人,应充分了解转入地相关政策,一旦拍卖成交,出现问题须自行协调解决。
十八、拍卖标的的具体情况、数量以展示时委托人确认的为准。
十九、本期拍卖会是按照拍卖标的现状进行拍卖的,拍卖人、委托人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在展示期间已对拍卖标的及标的瑕疵进行了充分了解,报名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即表示对拍卖标的现状的认可,一旦拍卖成交,买受人须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十、凡参加拍卖会的竞买人,均被视为已对标的情况自行查验清楚,对本竞拍须知、《拆除工程施工合同》、中拍网络竞价平台告知的竞价流程及拍卖规则等相关要求熟悉清楚,无疑义,并自愿遵守。
大庆拍卖行
2023年8月15日
按以下方式登录中拍平台
1、在电脑上百度“中国拍卖行业协会”,按以下顺序办理:
中拍平台→免费注册(机构或个人注册)→按要求填(实名认证)→注册成功
中拍平台→拍卖企业→搜索大庆拍卖行→标的目录→报名
2、手机下载安装“中拍平台APP”,按以下顺序办理:
我的→注册(机构或个人注册)→按要求填(实名认证)→注册成功
搜索栏→拍卖企业→搜索大庆拍卖行→标的列表→报名
咨询电话:0459-6375100 6367700
拆除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肇州县朝阳沟粮油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甲方委托大庆拍卖行对位于肇州县朝阳沟镇文林村的
两个报废罩棚进行进行公开拍卖,乙方以 元成交,就此项工作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拆除工程施工内容
对位于肇州县朝阳沟镇文林村的两个罩棚进行拆除。其中:1号罩棚,钢结构,面积1,698 m2;2号罩棚,钢结构,面积1,669 m2。不包括砼地面。
第二条 工期为10天,自2023年8月23日起至9月1日止。
第三条 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审定乙方施工方案、资质、各项制度等;监督乙方按施工方案开展工程施工。
(2)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并在合理范围内有权要求乙方整改存在的问题。如乙方拒绝整改,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3)对涉及安全责任的事项,如乙方拒绝整改,甲方有权撤销乙方的拆除权。
(4)乙方拆除、场地清理完毕后,甲方对施工现场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
2、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必须按照拆除工程的相关要求及时组织施工,对拆除期间人员等的安全负全责。
(2)乙方应做好保证安全生产的施工措施,承担施工过程中的全部安全责任,在合同执行期间出现的安全责任事故乙方承担责任;
(3)在施工过程中,有权拒绝与施工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4)拆除的废旧物资归乙方所有。
(5)乙方自行协调交警部门,确保废旧物资及时运出。
第四条 施工达到的标准
1、拆除场地不得有裸露的建筑垃圾。
2、不得损毁砼地面。
3、对损坏的设施、场地恢复原状。
第五条 拆除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对乙方在作业中未能达到约定的施工标准及违章作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如乙方拒绝整改,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对涉及安全责任的事项,如乙方拒绝整改,甲方有权撤销乙方的拆除权。
2、乙方每延期一日,甲方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2,000元,作为延期赔偿金。逾期十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乙方违反本合同,导致甲方被第三方涉及诉讼等,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及连带责任。
第七条 合同担保
为保证合同完全履行,乙方在拍卖前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拆除工程完成后,乙方向甲方交付约定场地后,双方无任何争议,无违约、无赔偿情况,拍卖人在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全额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肇州县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