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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州县国有林场耕地2023年耕种权拍卖会拍卖文件

拍卖公告

一、拍卖时间:2023年2月16日9时

拍卖地点:中拍平台(http//paimai.caa123.org.can)

二、拍卖标的:肇州县国有林场耕地2023年耕种权。


所在

乡镇

面积

(亩)

参考价

/亩

保证金

(元)

1号地去张树彩路南

托古乡

127.24

800

20,000

2号地老高中

托古乡

413.57

800

66,000

3号地老高中路北

托古乡

60.0

800

10,000

4号地三队房后

兴城镇

162.90

900

30,000

5号地东升场房前、南节地

兴城镇

343.39

900

60,000

6号地东升场部房前、北节地

兴城镇

176.61

900

32,000

7号地东升场部房西、大园子

兴城镇

31.97

900

6,000

8号地东升老边道

兴城镇

229.65

900

40,000

9号地(丰乐苗圃)包括1.2.4.6.9.11.15.16.17.19.20.21.24.27.28号地块

丰乐镇

224.82

900

40,000

10号地坟地南

丰乐镇

64.33

900

10,000


三、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有意竞买的,自行查验拍卖标的。联系电话13936749366。

四、竞买手续:展示期间,准备参加拍卖会的,须自行在中拍平台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后办理网上报名手续,按每个标的的竞买保证金数额,通过手机银行或到银行柜台转款到指定帐户,具体事项请与我行联系。竞买人不用到我行现场签字确认,竞买保证金到账即报名成功。拍卖成交的,竞买保证金抵顶成交价款;未成交的,会后五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回。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2月15日16时,以资金到帐为准。

详情登陆大庆拍卖行网站。

咨询电话:0459-6367700  6375100


大庆拍卖行

2023年1月13日


竞  拍  须  知


一、本竞拍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二、大庆拍卖行的一切拍卖活动是在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进行的,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三、拍卖标的:肇州县国有林场1,834.48亩耕地2023年的耕种权,拍卖标的情况详见《拍卖目录》。

四、拍卖方式及加价阶梯:本期拍卖会采用中拍平台网络竞价方式。

加价阶梯:每次加价10元/亩或其整数倍数。拍卖师在拍卖过程中根据具体情况,有权调整加价阶梯和竞价时间。

五、竞拍前,竞买人须在中拍平台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每个注册帐户仅供一名竞买人使用。具体要求请阅读《竞拍须知》、中拍网络竞价平台告知的竞价流程及中拍平台拍卖规则等相关准则。

六、本场拍卖会自由竞价时间为3分钟,限时竞价时间

为1分钟,限时竞价阶段只要有竞买人加价,该阶段倒计时便重新计算,直至1分钟之内无人出价,即为成交。竞价时间以网络平台系统时间为准。

七、竞买人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承担:

1、竞买人自身原因导致其注册帐户信息泄露的;

2、未及时注册、登录,未及时关注相关竞价信息,未及时出价等导致出价失误的;

3、由于竞买人自身的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或操作不当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出价的;

4、网络竞价的时间以网络竞价系统页面时间为准,由于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网络竞价系统页面时间不符而导致未能及时参与竞价的。

八、因网上拍卖系统出现故障(包括但不限于导致拍卖无法进行或电子记录、资料等数据丢失等),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交款方式:买受人成交后,在2023年2月17日前交清成交价款和按成交价计算2.5%的拍卖佣金。已交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买受人还需向中拍平台支付按成交价计算0.15%软件使用费。

拍卖人、委托人不提供成交价款发票。

十、违约责任:在中拍平台确认成交后,买受人不得反悔,否则拍卖人有权按《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诉讼处理。2023年2月17日前交不清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的,取消其买受资格,办理竞买手续时所交的保证金不退,充作违约金,标的收回。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必须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必须补足差额。

竞买人办理了网上报名,交纳了竞买保证金,即视为对参考价(起拍价)认可,拍卖过程中,一旦出现标的无人出价,视为违约,报名该标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均不予退还。

十一、 买受人交清全部款项后,于2023年2月28日前到肇州县国有林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与委托人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向委托人交纳履约保证金20元/亩,委托人将拍卖标的移交给买受人。

十二、具体事项以委托人与买受人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为准。

十三、本期拍卖会是按照拍卖标的现状进行拍卖的,拍卖人、委托人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在展示期间已对拍卖标的及标的瑕疵进行了充分了解,报名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即表示对拍卖标的现状的认可,一旦拍卖成交,买受人须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十四、凡参加拍卖会的竞买人,均被视为已对标的情况自行查验清楚,对本竞拍须知、《土地承包合同》、中拍网络竞价平台告知的竞价流程及拍卖规则等相关要求熟悉清楚,无疑义,并自愿遵守。


大庆拍卖行

2023年1月13日


一、按以下方式登录中拍平台

电脑上百度“中国拍卖行业协会”,按以下顺序办理:

中拍平台→免费注册(机构注册)→按要求填(实名认证)→注册成功

中拍平台→拍卖企业→搜索大庆拍卖行→标的目录→报名

手机下载安装“中拍平台APP”,按以下顺序办理:

我的→注册(机构注册)→按要求填(实名认证)→注册成功

搜索栏→拍卖企业→搜索大庆拍卖行→标的列表→报名

咨询电话:0459-6367700   6375100

二、保证金交纳办法:

1、通过手机银行或到银行柜台转款

收款人:李桂红,开户行:邮政储蓄银行大庆分行,

卡  号:6210952600002891426 。

2、自行在中拍平台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后办理网上报名手续,按每个标的的保证金数额,通过手机银行或到银行柜台转款到指定帐户,具体事项请与我行联系。竞买人不用到我行现场签字确认,保证金到账即报名成功。拍卖成交的,竞买保证金抵顶成交价款;未成交的,会后五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回。

咨询电话:0459-6367700   6375100


土地承包合同


发包方:肇州县国有林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大庆拍卖行对甲方位于托古乡、兴城镇和丰乐镇耕地的耕种权进行公开拍卖,乙方成交。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拍卖成交地块的位置                    ,

成交数量   亩,成交价  元/亩,总成交额           元,

大写:                   元。

第二条、耕种期限:2023年4月1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止。

第三条、承包费交纳时间:2023年2月10日前,一次性交清。

第四条、土地用途为农业种植。

第五条、耕种要求:

1、不允许种植参类及国家法律禁止的农作物、植物。

2、不允许种植多年生及宿根植物。

3、不允许种植麻类植物。

4、不允许在承包的土地上挖土、取土。

5、不允许以承包土地为由办理合作社等项目及申请地补、粮补等事宜。

第六条、承包期满后土地由甲方收回,地上附属物由乙方自行铲除清理,费用由乙方自理。

第七条、如国家征用土地,地上种植物补偿归乙方所有,补偿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土地补偿等归甲方所有,补偿费由甲方统一结算。

第八条、因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造成的减产减收,或绝产绝收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第九条、为保证合同完全履行,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20元/亩,总计     元。乙方在耕种期间无违约、无赔偿情况,甲方在合同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全额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第十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乙方已交的承包费和履约保证金充作违约金,不予退还;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三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肇州县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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