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 卖 公 告
一、拍卖时间:2023年1月6日9时
拍卖地点:中拍平台(http//paimai.caa123.org.cn)
二、拍卖标的:大庆市复尔佳再生资源市场有限公司全部资产。参考价22.2万元。
三、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自行现场查验拍卖标的。
标的地址:大庆市红岗区杏树岗镇萨大路东侧电管站路口北侧。联系人:杨傲 13104593944 刘海洁 13936826901。
四、竞买手续:公告期间,有意竞买的均可参加,须自行在中拍平台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后办理网上报名手续,交纳竞买保证金10万元,竞买保证金到帐即报名成功。拍卖成交的,竞买保证金抵顶成交价款;未成交的,会后五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退回。
五、原在大庆市复尔佳再生资源市场有限公司管理人处报名的意向竞买人需重新按本公告要求办理相关竞拍手续,参与竞买。
收款单位:大庆拍卖行,开户行:交通银行大庆中心支行,账号:236000602010141000950
详情登陆大庆拍卖行官网。
大庆拍卖行地址:萨尔图区纬五路11号0-9A楼
咨询电话:0459-6367700 6375100
大庆拍卖行
2022年12月22日
竞 拍 须 知
一、本竞拍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二、本期拍卖会是在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进行的,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三、拍卖标的情况及瑕疵:大庆市复尔佳再生资源市场有限公司全部资产。参考价:22.2万元
1、拍卖标的系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法院受理的大庆市复尔佳再生资源市场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债务人的资产,委托人(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法院(2022)黑0605破字第1-1号民事裁定书对该公司财产进行拍卖,拍卖标的系根据该公司向人民法院提交的《固定资产明细表》确定(其中第2项“财务软件”、第24项“板房”均已不存在,第15项“活动板房”尚存在39个),因该公司使用土地系大庆市红岗区杏树岗镇金山堡村提供,拍卖标的涉及的场地、道路、围墙等固定资产所包含的具体范围竞买人需自行与土地提供方大庆市红岗区杏树岗镇金山堡村了解并确认清楚。
2、现债务人公司院内部分资产被人占用,委托人已依法向占用人下达了清退通知书。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可依法自行清退,拍卖人、委托人对于清退过程中任何一方的财产损失或纠纷不承担责任。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后续处置拍卖标的的方式及期限,须自行与金山堡村协商,拍卖人、委托人无义务协助买受人处理上述事宜。
附:金山堡农副产品综合市场开发建设经营协议书及联合开发协议书各一份
四、拍卖方式:本期拍卖会采用中拍平台网络竞价方式。
加价阶梯:每次加价1万元或其整数倍数。拍卖师在拍卖过程中可根据具体情况,有权调整加价阶梯和竞价时间。
五、竞拍前,竞买人须在中拍平台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
认证,每个注册帐户仅供一名竞买人使用。详细阅读本须知、中拍网络竞价平台告知的竞价流程及拍卖规则等相关准则。
六、本期拍卖会自由竞价时间为10分钟,限时竞价时间为1分钟,限时竞价阶段只要有竞买人加价,该阶段倒计时便重新计算,直至1分钟之内无人出价,即为成交。
七、竞买人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承担:
1、竞买人自身原因导致其注册帐户信息泄露的;
2、未及时注册、登录,未及时关注相关竞价信息,未及时出价等导致出价失误的;
3、由于竞买人自身的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或操作不当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出价的;
4、网络竞价的时间以网络竞价系统页面时间为准,由于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网络竞价系统页面时间不符而导致未能及时参与竞价的。
八、因网上拍卖系统出现故障(包括但不限于导致拍卖无法进行或电子记录、资料等数据丢失等),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交款方式:一经确认成交,买受人必须当天到我行办理拍卖成交确认手续,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当天交清成交价款和按成交价计算1%的拍卖佣金,竞买保证金抵顶成交价款。成交价款拍卖人、委托人不提供发票。买受人还需向中拍平台支付按成交价计算0.15%软件使用费。
十、违约责任:在中拍平台确认成交后,买受人不得反悔,否则拍卖人有权按《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诉讼处理。不按照规定时间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交清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的,取消其买受资格,办理竞买手续时所交的保证金不退,标的收回。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必须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还须补足差额价款。
竞买人在中拍平台办理了网上报名,交纳了竞买保证金,即视为对参考价(起拍价)认可,在拍卖过程中一旦出现标的无人出价,视为违约,报名该标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均不予退还。
十一、《拍卖成交合同书》已公示给竞买人,买受人参与竞买即对《拍卖成交合同书》认可。买受人在拍卖会当日交清全部价款后,可与委托人签订《拍卖成交合同书》并办理交接手续,买受人不签订及办理交接手续的,不影响成交及交接,因所有拍卖标的物均在现场,拍卖标的于交完款当日自然转移给买受人所有,委托人看护人员最迟于当日17:00撤出。买受人如对标的有异议,应于当日17:00时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视为无异议,一切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十二、拍卖标的的具体情况、数量以债务人现场情况为准。
十三、本期拍卖会是按照拍卖标的现状进行拍卖的,拍卖人、委托人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在展示期间已对拍卖标的及标的瑕疵进行了充分了解,报名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即表示对拍卖标的的范围、数量、状态等实际情况已经充分了解清楚,认可并接受按拍卖标的现状。一旦拍卖成交,买受人须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十四、凡参加拍卖会的竞买人,均被视为已对标的情况自行查验清楚,对本竞拍须知、《拍卖成交合同书》、中拍网络竞价平台告知的竞价流程及拍卖规则等相关要求熟悉、清楚并认可,无疑义,并自愿遵守。
大庆拍卖行
2022年12月22日
按以下方式登录中拍平台
1、在电脑上百度“中国拍卖行业协会”,按以下顺序办理:
中拍平台→免费注册(机构或个人注册)→按要求填(实名认证)→注册成功
中拍平台→拍卖企业→搜索大庆拍卖行→标的目录→报名
2、手机下载安装“中拍平台APP”,按以下顺序办理:
我的→注册(机构或个人注册)→按要求填(实名认证)→注册成功
搜索栏→拍卖企业→搜索大庆拍卖行→标的列表→报名
咨询电话:0459-6375100 6367700
拍卖成交合同书
甲方:大庆市复尔佳再生资源市场有限公司管理人
乙方(买受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甲方委托大庆拍卖行拍卖债务人大庆市复尔佳再生资源市场有限公司的破产财产,在2023年1月6日的拍卖会上,乙方以 万元的成交价成功竞买了拍卖标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一、拍卖成交标的
债务人大庆市复尔佳再生资源市场有限公司全部资产,包括:台式电脑2台(联想、同创各1台)、普田炉具1套、空调1台、沙发1套、八门书柜1组、班台1张、广告牌1个、活动板房39个、公厕1个、地秤2个、办公室1座、供电设施1套、变压器2台、给水设备1套、自来水管网1套、道路及场地、彩钢围栏、砖围墙、铁艺围栏等资产,其中,道路及场地、彩钢围栏、围墙、铁艺围栏等资产数量以现场实际为准。
二、价款交付时间及方式
买受人应于拍卖会拍卖当日交清全部价款。管理人委托大庆拍卖行代为收取。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拍卖标的系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法院受理的大庆市复尔佳再生资源市场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债务人的资产,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法院(2022)黑0605破字第1-1号民事裁定书、金山堡农副产品综合市场开发建设经营协议书及联合开发协议书对该公司财产进行拍卖,买受人在参加竞买前,已经到现场察看过拍卖标的,阅读过相关合同,知晓拍卖标的的瑕疵,愿意按现状购买。
2、因拍卖标的中,固定资产占用的土地系大庆市红岗区杏树岗镇金山堡村提供,涉及的场地、道路、围墙等固定资产所包含的具体范围,尤其是可否拆除及拆除范围等,买受人需自行与土地提供方大庆市红岗区杏树岗镇金山堡村了解并确认清楚。
3、现大庆市复尔佳再生资源市场有限公司院内部分资产被人占用,管理人已依法向占用人下达了清退通知书。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可依法自行清退,管理人对于清退过程中任何一方的财产损失或纠纷不承担责任。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后续处置拍卖标的的方式及期限,须自行与土地提供方金山堡村协商,管理人无义务协助买受人处理上述事宜。
5、乙方必须在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当日支付全部价款,在报名参加拍卖时交纳的10万元竞买保证金扣除拍卖佣金后,可抵顶成交价款,否则视为买受人违约,管理人有权取消买受人的成交确认,买受人已交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6、该拍卖成交合同,已在拍卖报名前公示给买受人,买受人报名参加拍卖,视为同意认可该合同条款。
四、拍卖标的的交付
1、乙方支付完全部价款当日视为拍卖标的交付日,拍卖标的按现状当然转交给买受人所有,管理人最迟于当日17:00时撤出看护人员,双方可不再另行签订交付手续,乙方如有异议,应在交付当日17:00时前以书面形式提出,乙方当日不提的,视为对交付标的无异议,管理人对交付标的不承担任何责任。
2、交付日前,债务人院内发生的水、电、暖、燃气等费用由管理人承担,交付日后,所有费用和责任,包括看护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3、买受人违约,不按期交付拍卖价款,造成标的物无法交付的,标的物的灭失损毁责任以及所看护所产生的费用和风险(包括看护人员自身的风险)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五、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法院起诉。
六、《拍卖公告》和《竞拍须知》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与其他文件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拍卖行留存一份。
附件:
甲方(管理人):
乙方(买受人):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