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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东风中学食堂特色档口承包经营权拍卖会拍卖文件

拍  卖  公  告


一、拍卖时间:2021年11月25日9时

拍卖地点:中拍平台(http//paimai.caa123.org.cn)

二、拍卖标的及参考价:大庆市东风中学食堂特色档口4年(1+2+1)承包经营权,建筑面积2200m²,参考价55.5万元/年。

三、竞买人要求:必须是成立5年(含5年)以上,具有三证合一独立的法人资质的餐饮公司,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具有五年以上的学校食堂(中学及以上)保障业绩。现国内保障业绩不少于10家,其中省内保障业绩不少于5家。同时符合委托人的其他相关要求(详见竞买人条件)。

四、竞买手续: 公告期间, 符合竞买条件的均可与我行联系,查验拍卖标的。有意竞买的,须自行在中拍平台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后办理网上报名,携带相关资质原件和复印件到我行进行资质审查,符合条件的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领取《拍卖文件》交纳竞买保证金20万元。收款单位:大庆拍卖行,开户行:交通银行大庆中心支行,账 号:236000602010141000950,保证金收取截止时间为11月24日16时。详情登陆大庆拍卖行网站。

咨询电话:04596367700  6375100

大庆拍卖行地址:萨尔图区纬五路11号0-9A楼一层

大庆拍卖行

2021年11月4日


大庆市东风中学食堂特色档口承包经营权拍卖会

竞买人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设立的餐饮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资质,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注册年限不少于5年,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三、具有与企业法人资质相符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相应的货物供应保障能力,并有良好的技术支持能力和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

1.必须配有专业管理人员:项目经理、营养师、食品安全管理员、库管员等,在本单位交纳养老保险超过一年。

2.具有独立核算能力的财务团队。

3主要技术岗位包括烹饪师、面点师、营养师等具有国家三级(含三级)以上等级证书,在本单位交纳养老保险超过一年。

4.必须提供办理餐饮场所公众责任险承诺书,承诺投保保额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5.具有T19001、ISO45001、GB/T24001、GB/T27341、 GB/T22000、GB/T27922、AAA级企业信用等体系认证证书。

五、熟悉餐饮操作规范和食品卫生安全法律法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能力。

六、提供近期不少于50人在本单位交纳养老保险一年以上的证明名单。

七、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可提供近三年(2018-2020)的审计报告。

八、企业业绩要求:

1.具有五年以上的学校食堂(中学及以上)保障业绩,以合同为准。

2.现国内保障业绩不少于10家,其中省内保障业绩不少于5家(其中一所不少于三年)。

3.所有保障业绩必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1、保障场所不少于2000平方米;2、保障人数不少于2500人;3、保障年限1年。

九、必须承诺投入不低于50万人民币(用于食堂设备更新及环境装修美化升级,接受第三方审计,不包含洗碗机大型设备)。

十、在以往经营过程中与经营单位无劳务纠纷、法律诉讼,所经营场所无火灾、食品安全、职能处罚等问题。

十一、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十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zhixing)查询,未被列入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站查询页面。重合同、守信用服务商。

十三、提供适合本项目的科学可运行经营服务方案。

十四、本次拍卖不接受以挂靠和加盟连锁店的形式作为竞买人参加拍卖,不接受联合体拍卖及分包、转租的行为,不接受竞买人在拍卖成交后以分公司、子公司的名义提供服务。

十五、竞买人提供资质的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的,直接取消竞买资格,若拍卖成交后发现上述问题,立即终止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竞买人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2、《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不能到场的,还须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项目经理、营养师、食品安全管理员、库管员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5、提供企业财务人员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6、提供烹饪师、面点师、营养师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上述第4、5、6项人员必须在提供本单位交纳养老保险证明的名单里。

7、提供办理餐饮场所公众责任险承诺书1份,承诺投保保额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承诺书加盖公章。

8、提供T19001、ISO45001、GB/T24001、GB/T27341、 GB/T22000、GB/T27922、AAA级企业信用等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9、提供近期不少于50人在本单位交纳养老保险一年以上的证明名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10、提供企业2018年、2019年和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11、具有五年以上的学校食堂(中学及以上)保障业绩,提供至少1份承包经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现国内服务场所不少于10家,其中省内服务场所不少于5家的承包经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

12、提供承诺投入不低于50万人民币用于用于食堂设备更新及环境装修美化升级的《投入承诺书》,接受第三方审计,不包含洗碗机大型设备,加盖公章。

13、提供在以往经营过程中与经营单位无劳务纠纷、法律诉讼,所经营场所无火灾、食品安全、职能处罚等问题书面声明1份,加盖公章。

14、提供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份,加盖公章。

15、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e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zhixing)查询,未被列入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站查询页面。重合同、守信用服务商。自行打印1份并加盖公章。

16、提供所提交的资质等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承担一切后果的承诺书。

17、提供适合本项目的科学可运行经营服务方案。


拍 卖 须 知


一、本竞拍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二、本期拍卖会是在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进行的,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三、拍卖标的及参考价:大庆市东风中学食堂特色档口4年(1+2+1)承包经营权,建筑面积2200m²,参考价55.5万元/年。

四、拍卖方式:本期拍卖会采用中拍平台网络竞价方式。

加价阶梯:每次加价10,000元或其整数倍数。

五、竞拍前,竞买人须自行在中拍平台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详细阅读本规则、中拍平台告知的竞价流程及拍卖规则等相关准则。每个注册帐户仅供一名竞买人使用。

六、本期拍卖会自由竞价时间为5分钟,限时竞价时间为1分钟,限时竞价阶段只要有竞买人加价,该阶段倒计时便重新计算,直至1分钟之内无人出价,即为成交。

七、竞买人以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承担:

1、竞买人自身原因导致其注册帐户信息泄露的;

2、未及时注册、登录,未及时关注相关竞价信息,未及时出价等导致出价失误的;

3、由于竞买人自身的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或操作不当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出价的;

4、网络竞价的时间以网络平台竞价系统页面时间为准,由于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网络竞价系统页面时间不符而导致未能及时参与竞价的。

八、因网上拍卖系统出现故障(包括但不限于导致拍卖无法进行或电子记录、资料等数据丢失等),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交款方式:一经确认成交,买受人必须当天到我行

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已交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首付款和按成交价(一年租金)计算3%的拍卖佣金,余款于三个工作日内交清,同时向委托人交纳履约保证金10万元,并与委托人签订《大庆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合同书》。

买受人交纳的履约保证金,承租期满后,若无违约、无赔偿情况,委托人全额无息返还。

十、违约责任:1、在中拍平台确认成交后,买受人不得反悔,否则拍卖人有权按《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诉讼处理。当天不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的,取消其买受资格,办理竞买手续时所交的保证金不退,充作违约金,标的收回。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必须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必须补足差额。逾期交不清余款和履约保证金的,已交的首付款和拍卖佣金不退,充作违约金,标的收回。

2、竞买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交纳竞买保证金,即视为对起拍价(参考价)认可,拍卖过程中,一旦出现标的无人出价,视为违约,报名该标的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均不予退还。

3、竞买人承诺所提供的资质及业绩真实有效,如有虚假,竞买保证金充作违约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十一、委托人在买受人签订了《大庆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合同书》,并交清一年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按约定时间将房屋使用权移交给买受人。

十二、提供的面积仅供参考,如与实际面积有出入,价款不多退少补。

十三、承租期间的水、电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理,由委托人负责收取,买受人按时交纳上述费用,费用标准按相关部门收取甲方的费用标准执行,免公共区域水电费、洗消间水电费,供热费由委托人负责。

十四、承租期间的具体事项以委托人与买受人签订的《大庆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合同书》为准。

十五、本期拍卖会是按照拍卖标的现状进行拍卖的,拍卖人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凡参加拍卖会的竞买人,均被视为已对标的现状自行查验清楚,对《大庆市东风中学食堂特色档口承包经营权拍卖会拍卖文件》、《大庆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合同书》》、中拍平台告知的竞价流程及拍卖规则等相关内容熟悉清楚,无疑义,并自愿遵守。


大庆拍卖行

2021年11月4日

一、如何登录中拍平台

电脑上百度“中国拍卖行业协会”,按以下顺序办理:

中拍平台→免费注册(机构注册)→按要求填(实名认证)→注册成功

中拍平台→拍卖企业→搜索大庆拍卖行→标的目录→报名

手机下载安装“中拍平台APP”,按以下顺序办理:

我的→注册(机构注册)→按要求填(实名认证)→注册成功

搜索栏→拍卖企业→搜索大庆拍卖行→标的列表→报名

二、保证金交纳办法:

通过账户转款汇入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大庆拍卖行

开户行:交通银行大庆中心支行

账  号:236000602010141000950

咨询电话:0459-6367700   6375100


合同编号:



大庆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出租合同书





出 租 方(甲方):大庆市东风中学

承 租 方(乙方):






签订地点:大庆市东风中学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大庆市财政局制


大庆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合同书


甲方(出租单位):

单位名称: 大庆市东风中学

法定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经三街111号

法定代表人: 王少清 ,职务: 校长

约定联系方式: 电话:0459-4329966


乙方(承租单位):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

约定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

甲方现将大庆市东风中学食堂特色档口,建筑面积为2200平方米(含仓库)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该资产已经大庆市财政局审批同意用于出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资产:位于大庆市东风中学院内食堂一楼部分及二楼整体,建筑面积2200平方米,框架结构,租赁用途为学生食堂特色档口,评估价值55.5万元/年,评估时间2021年8月16。

二、租赁期限

租期为4年,采用“1+2+1” 的模式。即乙方第一次签1年的试经营承包合同,到期视其经营情况及用餐师生满意度,决定是否续签后2年合同。2年结束后,根据师生满意度决定是否续签第4年合同。

第一段租期从_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租金及租金交付时限

1、租金按年结算,乙方每年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万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________角整)。

2、乙方应于每个合同期开始7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除补交租金外,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日租金的十倍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出租资产属国有资产,所有权属国家,甲方是有限期资产使用权出租,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有使用权。

2、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及各级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

3、甲方应经常检查出租资产的使用和损坏情况,对乙方的不当使用,及时指出并督促纠正,合同期间内,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对租赁资产一切构件、设备的自然损耗,由乙方负责维修。另有约定除外。

4、乙方应按承租的用途和注意事项使用租赁资产,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将该资产转租或分租给第三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资产的用途。人为损坏租赁资产,应负责修复还原或照价赔偿;擅自施工,乱搭、乱拆、破坏结构或由于超负荷使用发生安全事故,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为了生产、经营或其他需要进行添建、加装、拆卸、改修、重装等改变资产原样的各种活动,须以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签订协议后,方可进行,合同终止(无论何种原因导致的终止)后,房内固定设备、装修设施(对设备进行加装、改装、重装等行为产生的增值部分)均属甲方所有,甲方不予补偿。

6、承租期满及任何原因导致的合同终止,乙方应在合同终止日起十日内按本合同约定条件退还租赁资产,否则甲方有权依法将乙方室内设备强行搬出,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十倍的滞纳金,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1个月租金额的赔偿金。

7、承租期间的水电费等费用均由乙方自理(水、电表由乙方负责安装),由甲方负责收取,乙方须每两个月向甲方交纳上述费用,费用标准按相关部门收取甲方的费用标准执行,(免公共区域水电费、洗消间水电费),供热费由甲方负责。相关费用不明确的,可以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上述费用不包含在租金之内。

8、乙方在承租期间还需承诺满足以下条件:

(1)、乙方应参照甲方食品经营许可经营。

(2)、乙方食堂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甲方监督、管理。

(3)、经营品种:按照甲方《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准范围及项目进行经营,不得经营香烟、酒类等学校食堂禁售食品。

(4)、经营场所:必须在食堂内部营业,未经甲方许可和通知,不得在经营场所外从事营业活动。

(5)、经营时间: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规定的时段经营(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6)、经营价格:所有饭菜、商品必须明码标价。特色风味小吃销售价格低于本地市场同类商品价格8%-10%。不得随意上涨菜价或通过减少菜品份量等方式进行变相涨价。饭菜价格及其调价须由乙方核算后向甲方书面申报,经甲方核准后方能实施。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同类超市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如价格过高,甲方将有权予以调价。

(7)、食堂内部和周围的清洁卫生、安全工作等由乙方自行负责。

(8)、甲方不为经营员工提供就餐,由乙方自行安排。

(9)、甲方不承诺实行封闭式管理。

(10)、乙方必须自主经营,独立承担食品卫生等民事法律责任。

(11)、乙方所有销售商品接受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索证齐全,不销售“三无”产品、过期变质食品、假冒伪劣商品。

(12)、乙方在拍卖前到学校考察校园的经营环境,如拍卖成交后对学校的经营环境有异议,甲方不予受理。

(13)、食堂内需添置货架等物品自备,承租结束后自行处理。乙方在拍卖成交后投入不少于50万人民币用于食堂设备更新及环境装修美化升级,接受第三方审计(审计费由乙方负责),不包含洗碗机大型设备,但不得变动房屋结构,承包结束后也不得进行拆卸。

(14)、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对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安全要求、经营品种、经营时间、服务态度以及价格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和处罚。

(15)、采用人脸识别消费系统,收费自行结算,不进东风中学食堂账户。不得预收学生餐费。

(16)、乙方按合同要求向甲方缴纳10万元履约保证金,承租期满,若无违约、无赔偿情况,甲方无息退还。

(17)、乙方法定代表人每周需到学校督查工作1天以上;凡遇到甲方通知,必须准时到校参加会议、参与检查或处理事件,乙方法定代表人因事不能到场需委托授权代表参加。

五、食堂经营要求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须在保险公司购买投保保额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的餐饮场所责任险、消防安全责任险等,并交由甲方备案。

2、 乙方进场后对餐厅进行美化的相关费用,如安装电视机、LED显示屏、完善各类标识、完成制度上墙和菜价公示、人员信息公示等,不允许对该部分费用向甲方提出补偿请求。

3、乙方必须办理餐饮业必备的证件,到期及时验证、换证,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承担证照年审费、员工体检费等。

5、乙方须保证每年一次由专业机构对排烟管道油垢进行清理,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须保证对所经营的食堂定期由专业的有害生物消杀公司消杀,确保食堂无有害生物,费用完全由乙方承担。

7、甲方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招标文件等对乙方的经营活动实施监督和日常管理,其中包括指导、检查、监督、处罚,并有权要求乙方限时整改。如出现师生对食堂经营服务严重不满,甲方提出整改要求,乙方整改后师生仍严重不满,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8、合同终止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积极配合,完成退出经营的退场工作。

9、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拍卖前承诺的投入资金不低于50万金额用于装修升级改造。并签署《装修升级投入承诺书》。

10、如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不能按照招标文件及本合同的相关规定执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出经营服务,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11、甲方保证房屋无产权纠纷交付乙方使用。

12、甲方应维护乙方经营合法权益,协助乙方做好与国家行政管理部门的协调工作,协助乙方处理相关突发、敏感、群体事件。

13、甲方提供基本的水电暖运行条件。

14、乙方对甲方的监管工作提出建议或意见。

15、乙方有权利自行设计菜品,体现乙方特色。

16、乙方经营期间内必须正常营业,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私自停业。

17、乙方应具有符合国家规定和甲方要求的经营资质。

18、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法律法规及大庆市东风中学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管和考核。

19、严禁乙方擅自加建、扩建、拆建房屋及房屋主体结构,未经甲方批准不得私自改动用电线路。乙方如有上述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20、房屋本体的维修、维护责任

(1)、甲方负责承担食堂地基基础部分、主体结构部分、屋面防水部分大型维修改造。

(2)、甲方如需对房屋的地基基础部分、主体结构部分、屋面防水部分进行维护,乙方应予积极配合,不得阻扰施工。

(3)、乙方在房屋使用过程中,如出现上述维修问题,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危害和损失的扩大。如乙方不及时通知甲方,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而造成人身及财产损失或损失扩大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1、甲方的原有设备,乙方可视需要留用,免收折旧费。甲乙双方共同盘点、登记,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乙方必须维护、保管好甲方的固定资产。

22、乙方要负责甲方原有设备日常的维护、保养,费用由乙方负责。合同期满或中途退出,甲、乙双方要对以上所有资产进行清点移交,乙方保护配置的资产完好,如有遗失由乙方按原价赔偿,如有损坏由乙方折价赔偿,折旧期限按照《黑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在经营过程中需要增加的设施设备、所有餐厨具及消耗品均须由乙方自行购置提供。

23、乙方购置的设备,须符合卫生要求,并向甲方报备,产权归乙方所有,其维修养护责任自理;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求增加添置的设备,乙方应主动购置添加,设备产权归乙方所有。合同期内,保证食堂正常运营的水、电、暖、气及涉及卫生、消防安全等,临近使用周期(保修期)的设备,由乙方负责更新(更换)、维护、保养。合同期满或中途退出时,乙方投资购置的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如需拆除,场地由乙方恢复原状,甲方不予任何折旧与赔偿。

24、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私自增设电器设备、私拉乱接电线、插座、插排等。否则,由此引发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25、因乙方违规使用场地、设备或因管理、使用不善而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赔偿损失。

26、乙方对所使用场地的卫生安全、资产安全、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用电用气安全、消防安全等负全部责任,应按照国家消防安全标准安装和配置必要的、性能完好的、足量的消防设施设备,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定期检查器材情况并做好记录,管道燃气与罐装煤气不得混合存放与使用,定期对炊管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加工、销售场所应配置足够的灭蝇灯具、消毒灯具。

27、食堂运营中,就餐人员出现摔倒碰伤等(地面及地上放置物品要保证就餐人员人身安全)导致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和乙方所属人员、车辆对校内人员、设施造成损伤等情况,责任完全由乙方承担。甲方是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人,乙方是食品安全管理与经营的直接责任人,乙方对食堂的食品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食堂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所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

28、乙方员工应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强化法律意识、食品安全意识、行业自律意识,确保全体师生饮食安全。

29、 乙方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在许可管理、组织制度、人员卫生、场所环境、设施设备、采购贮存、加工操作、留样、餐具消毒、食品添加剂等方面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落实。

30、乙方应建立内部安全组织机构,每个食堂配备专人负责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1、为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明确岗位责任,乙方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与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其他管理专职人员分别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的管理权利与义务。与管理人员、专职人员签订的责任书需报甲方备案。

32、乙方必须落实严格的卫生管理制度,加强餐(饮)具消毒工作,掌握正确的餐(饮)具清洗、消毒和保洁方法,餐(饮)具消毒和保洁合格率100%;保持加工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划分各区域卫生责任人,将卫生责任落实到位;采用脚踏式密闭加盖垃圾桶,并做到日产日清;做好防蝇、防鼠、防虫消杀工作。

33、乙方坚持落实以安全管理制度为基础的长效管理,始终将预防食物中毒、保障食品安全贯穿于食品生产、经营的管理之中。

34、严把食品采购关,合同期内,乙方必须遵守食品原材料采购制度,遵守防控、防疫采购制度,要设有专职采购员。食品原材料由甲方统一招标定点采购(乙方有优秀的供应链公司或优质供应商可向甲方提出采购申请,甲方批准后方可可采购)。乙方应确保食品及原材料采购的安全,不得采购、使用过期变质及伪劣食品,不得采购市场上销售的各类成品肉馅。坚持验收制度、索证索票制度,按要求做好台账,建立档案。

35、严把食品贮存销售关,食品贮存应当分类上架存放,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用于保存的冷藏设备,贴有标识,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分类存放。

36、必须严格按照规程操作,饭、菜熟透后售卖。不准向师生供应生霉变食品、变质的饭菜,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一旦出现中毒事件要追究当乙方的责任。

37、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不得超过2小时。隔夜剩余饭菜一律不得出售。

38、食堂必须建立三餐48小时留样制,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25克,满足检验检测需求,并分别盛放于清洁消毒后的密封专用容器,注明时间,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专人、专柜、专间管理。

39、严把从业人员健康卫生关,乙方所有员工(包括钟点工、临时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并按规定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40、乙方所有员工须统一着装、操作规范。严格遵守食品加工操作相关制度。讲究个人卫生,工作期间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戴口罩。

41、乙方须做好晨检工作,如员工在出现咳嗽、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及时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及治愈后,经甲方同意可重新上岗。

42、乙方须做好餐具的回收、清洗消毒与保洁工作,做好餐厅、厨房以及各个操作间的环境卫生。

43、乙方应建立食品安全应急预案,若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应严格遵照相关规定,立即如实上报、保留现场,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组织抢救工作,防止食物中毒事态扩大。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检疫等有关部门进行食物中毒调查。

44、乙方应强化内部监控制度,经常性开展自查活动,健全和完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45、乙方应主动接受甲方、市场监管部门等上级部门的检查和指导。对查出的食品卫生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未及时整改到位给予通报批评和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对于发生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事故的,按照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6、在疫情背景下乙方必须做好学校规定的各项防疫防控的相关工作,积极配合各级相关部门监督检查。

六、其他退出机制、违约条款、处罚规定

1、承租期内,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乙方除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和取消其经营资格,责令限期退出,乙方按照违约责任条款承担相应责任。

(1)、发生师生食物中毒或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且造成严重后果的。

(2)、在经营过程中,因食品价格、质量、卫生和服务等引发学生罢餐、静坐、游行等群发事件,影响恶劣的;出现掺杂做假,使用或销售“三无”产品,超出经营范围经营等违规行为,经甲方要求限期整改仍然无效且情节严重的。

(3)、如乙方在经营期间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相关规定执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出经营服务,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4)、如出现师生对食堂经营服务严重不满,甲方提出整改要求,乙方整改后师生仍严重不满,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5)、在经营过程中,因购入或使用通过非正规渠道采购的食品原材料、在日常供餐中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情节严重的。乙方除应甲方要求退出经营外,还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6)、乙方若在食堂内播放明令禁止的民族、宗教等反动内容或黄色音像制品,一经查实,甲方扣除履约保证金

1万元/次;情节严重的,向警方举报依法进行处理,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7)、在经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导致被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违反法律法规导致严重后果的。

(8)、擅自停止供餐,情节严重的。

(9)、乙方与所雇佣员工发生劳资纠纷,经有关部门认定乙方承担主要责任,且在规定期限内不予整改的,情节严重的。

(10)、对于重要事项,乙方不服从甲方监督管理,情节严重的。

(11)、其他违反合同规定情节严重的,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

(12)、一年之内,乙方收到3次严重警告(2次警告合计为一次严重警告)的。

2、承租期间,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乙方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须提前两个月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应按不满半年租期按半年计算,超过半年不满一年的租期按一年计算向甲方支付租金,合同终止。甲方所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充作违约金。乙方装修、美化部分不得拆除,免费赠与甲方。乙方应在合同终止日起10日内按合同约定条件退还租赁房屋,否则甲方有权依法将乙方室内设备强行搬出,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如甲方原因无故解除合同,双倍返还履约保证。

3、因乙方原因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等事件,发生涉及师生生命安全的赔偿,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并追究乙方的相应责任。

4、乙方售卖没有取得“三证”或变质食品的,使用地沟油、假盐、过期变质产品及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没有留样或不按要求留样的,索证索票不齐全、台账不规范,不按规定对票证进行存档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相应的履约保证金。

5、乙方私自印制代金券的,每发现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2000元。

6、乙方如自行接受外单位的订餐,按订餐金额3倍进行罚款。

7、乙方经营的食品超出食品经营许可经营范围的,每项次扣除履约保证金1000元,并限期整改。

8、食堂品种和菜价需按合同要求执行,并报甲方核准,不得擅自调价。如有违反,每项每次扣除履约保证金500元,并限期整改。

9、乙方工作人员须持有健康证,并经卫生培训合格,如有违反,按每人次扣除履约保证金500元,并要求限期补办健康证。

10、日常监管中,甲方或甲方聘请的食品安全第三方监管机构发现乙方原材料农残超标或餐具用品菌落超标的,每次扣除履约保证金1000元。对于第三方提出的问题事项,乙方要积极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每项扣除履约保证金1000元,三次以上仍未整改的,除扣除相应保证金外,追加警告一次。

11、乙方出现以上所述情况或其他违约行为的,除按上述条款扣履约保证金,第二次发生,按次翻倍加罚。

12、乙方须配合甲方的各项检查和整改要求,在限定期限内整改完毕。对于甲方指出的问题局部整改、或者不能整改到位的,每学期出现3次的,记警告1次。

13、乙方如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上述处罚规定未列的,参照上述处罚条款执行。

14、乙方提出提前终止合同、乙方违约被责令限期退场,以上两种原因致使本合同需要终止或解除的,设施设备按照以下办法处置后,双方终止合同。

(1) 属甲方投资提供给乙方使用的设备,按照本合同第五项21条、22条规定处理。

(2)乙方购置的厨房设备、餐具归乙方处置。水电、消防等室内外固定装修全部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人为破坏或损坏,乙方无权向甲方提出折旧费或赔偿等经济补偿要求。

15、承租期满,或承租期间如遇本合同约定或法定事由出现致使本合同需终止或解除时,乙方应自事实发生或甲方通知后7日内与甲方办理结清手续,交还所使用的经营场地、厨房基础设备设施及其它用房等。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未办理完成以上手续的,每延期1日从质保金中扣除当天的营业额20%。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租赁资产,乙方应按照合同履约保证金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乙方擅自将租赁资产分租、转租、转让、转借的;

2、乙方利用租赁资产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以及拆卸、重装、改装设备的。

4、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的;

5、乙方拖欠租金或欠交管理费、水电费等累计达6个月的。

6、解除本合同异议期为十日,解除合同通知以甲方向如下通讯电话(手机)发送信息后十日视为送达,解除本合同异议期从解除合同通知发送之日起计算。乙方通讯电话有变化,应立即通知甲方,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乙方承担。

乙方通讯电话(手机):

通讯地址:

八、免责条款

1、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如台风、地震、水灾等),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即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突发疫情导致停课不能供餐的,如国家、省、市有相应政策的,按政策执行。没有政策的,服从甲方规定。

3、租赁资产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损失的,甲、乙双方互相不承担责任。

4、因法律或政策原因使合同提前终止履行,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需应提前30日书面告知乙方。

九、本合同双方签(章)后生效。甲、乙双方自觉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大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本租赁合同书一式4份,甲方2份,乙方1份、

财政部门1份,具有合同法律效力,未尽事项,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月___日在______签订

十二、本合同的附件

1、资产使用说明书等资料(车辆行驶证、产权证明、使用说明书、电子产品启动软件等);

2、证件手续和证明资料等其他资料。(财政部门批文、双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3、出租资产附属设施、设备清单;

4、出租资产移交书。(注:移交出租资产时,双方需在出租资产移交书上签章)

5、大庆市东风中学食堂管理办法

出租方(甲方):大庆市东风中学

法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4329966

年    月   日


承租方(乙方)

法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年    月   日

  • 联系电话:0459-6367700  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五路11号(0-9A一层)  邮编:163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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